按照第12/2013號法律《城市規劃法》規定,針對未有詳細規劃的地區,土地工務局依職權發出未有詳細規劃地區的規劃條件圖。規劃條件圖主要標的是訂定地段的開發指標,如樓宇高度、地積比率及覆蓋率等。有關開發指標一般為城市規劃層面上許可數值的上限;然而,有關工程計劃最終可獲批准的建設條件,同時受到地段的自身條件、發展用途、街寬及街影、防火安全、都市建築條例等其他技術層面的因素所影響,最終可能無法達至規劃條件圖上各項開發指標的最大值。